再談 "校驗週期"(摘錄自TAF-CNLA-G20(1))

 關於量測儀器 “校正週期”之訂定,TAF曾引用ILAC-G24:2007[1]內容提供TAF認可實驗室量測儀器校正週期訂定與調整之一般性指引,台大實驗室特摘錄其中部份內文,或可提供降雨觀測業務主管機關及雨量計使用單位參考。ILAC-G24:2007[1]係 OIML D10號文件之修訂訂版,由國際認證組織(ILAC)與國際法定度量衡組織(OIML)共同草擬出版。
 
目的:ILAC-G24:2007[1]文件旨在引導實驗室建立校正制度時,該如何決定校正週期。定期校正的主要目的,(1)改善量測儀器量測值與參考值間之偏移估計值(以及該偏移值的不確定度);(2)再次確認所使用量測儀器所能達到的不確度度,(3)並確認量測器在先前使用期間之量測結果是否有任何足以引發疑慮的變化。

校正週期:對實驗室而言,是實驗室採用的參考/工作標準和量測儀器之後,為能持續提出可追溯又可靠的量測結果,在相鄰兩次再校之間所允許的最長時間。但對於降雨觀測業務單位而言,是確保使用該雨量觀測儀器時,量測誤差(器差)符合「公差」要求(亦即資料誤差不超過最大容許誤差之極限值)。

校正週期之訂定:許多因素會影響校正週期之長短,對校正實驗室而言,「何時進行」、「多久該進行」非常重要,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 實驗室需求或宣稱的量測不確定度;(對降雨觀測單位而言,確認儀器量測誤差符合「公差」或「允收標準」);
  • 量測儀器使用時,超過最大容許誤差限值的風險;
  • 當使用中的儀器被發現已長期不準確時,所採取必要矯正措施的成本;
  • 儀器類型;
  • 磨耗與漂移之趨勢;
  • 製造商建議;
  • 使用之範圍及嚴謹度(準確度);
  • 環境條件(氣候條件、振動、游離輻射等);
  • 以往校正紀錄變化趨勢的資訊;
  • 維護與保養之歷史紀錄;
  • 使用按照其他參考標準或量測裝置交叉比對的頻率;
  • 中間查核的頻率與品質;(雨量計之現地校驗或查校相對的變得很重要!)
  • 運輸安排和風險;以及
  • 維修人員的專業訓練。
校正週期之決定:一般不能忽略定期校正成本支出,但是在拉長校正週期下,量測不確定度的增加,或是量測品質與服務風險變高,顯然可能分攤更昂貴的成本支出。合理的或最佳化校正週期之決定,屬於複雜的數學與統計程序,需要在校正過程中取得準確且充分的資料。對制定及調整正週期而言,顯然沒有一律通用的最佳操作實務可循。所以必須更詳盡地瞭解量測儀器之校正週期如何決定,蒐集儀器製造商宣稱的準確度及儀器校準的建議,並且瞭解該量測儀器器差及器差變化的特性與趨勢。這些資訊可以用在初次選擇校正周期時利用,往後則可採用校正週期檢視方法來作調整。



 初次選擇校正週期時,可以去瞭解並參考其他實驗室校正所採用間隔時間。此外,應評估該量測儀器在校正之後,能維持在最大容許誤差內的時間長度。一般考量以下因素:
  • 儀器器製造商的建議
  • 預計使用範圍和嚴重度;
  • 環境影響;
  • 規定的量測不確定度;
  • 最大允許誤差(例如法定度量衡權責單位的規定);
  • 調整(或更動)各項儀器;
  • 量測數量的影響(如高溫對熱電偶的影響);
  • 相同或類似器材的彙整或公佈資料

 建立校正週期檢視方法,一旦確立了定期校正基礎後,可以調整校正週期,以利改善及維持所面對之風險與成本。實驗室或許會發現,起初選定的間隔時間,可能基於多項因素而無法提供所欲的最佳結果,此類因素如:
  • 儀器可靠度不如預期;
  • 使用量不如預期;
  • 進行小幅度校正就足夠,無須進行完整校正;以及
  • 儀器再校正所判定的偏移值顯示,可以採取更長校正週期,而不會增加風險等。

 
參考資料:量測儀器校正週期決定原則,指引與報告,TAF-CNLA-G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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